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是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助力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举措。以下是相关介绍:试点背景与目的:随着新业态发展,灵活就业群体日益庞大,但未被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为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2021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陆续在重庆、成都、广州等13个城市开展试点,鼓励其他城市推动相关工作,以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问题,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试点城市情况:除了首批13个试点城市外,各地也有不少城市自行开展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例如四川在成都开展国家试点基础上,又在德阳、眉山等7个城市协同开展省级试点。2024年11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第三批试点城市名单,甘肃平凉市名列其中。试点政策主要内容: 缴存对象:一般为年满16周岁且未满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且信用良好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港澳台依法定居人员和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 缴存方式:灵活就业人员与当地公积金中心签订缴存使用协议,可在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额,自主选择按月、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的灵活缴存方式,通过政务一体化平台、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渠道缴存。 贷款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具体贷款额度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缴存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部分地区如银川,还会给予灵活就业人员贷款利息专项补贴,助力其购房。 提取政策:未购房时,可按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购房时,可预提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办理按月提取公积金还贷“直对冲”业务。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自由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零时可自愿销户。试点成效:以平凉市为例,自2025年4月政策实施以来,全市5564名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1466万元,月均增速35.3%,发放缴存补贴16.65万元。139名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4513.4万元,支持解决住房面积1.62万平方米,减少利息支出1574.39万元,户均达11.32万元,切实帮助灵活就业人员减轻了购房负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