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AI生成色情小说牟利案,被告人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具体情况如下:案件背景:柯某是一名网文作者,平时在家写“二次元”小说供读者付费阅读,因觉得收入低,产生了写色情小说“捞金”的想法。2022年11月,他受境外黄色网站评论区教程诱惑,决定利用AI创作色情小说牟利。犯罪经过: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间,柯某利用AI程序撰写色情小说,并使用翻墙软件在境外黄色网站发布,同时在另一网站售卖。他先尝试用AI生成片段后手动修改,后来直接输入关键词让AI生成完整内容,再简单润色。他还将小说拆成“清水版”和“完整版”,前者用于引流,后者售卖,每篇价格15元至30元。此外,他还用AI工具将小说翻译成外文,以扩大受众。短短五个月,柯某共发布色情小说数十篇,售卖约760篇(次),获利22800余元。案件侦破:2023年8月22日,大冶市东岳路派出所接到线索,称某境外黄色网站的服务器日志中存有大冶市的异常访问记录。警方经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柯某,于2024年8月31日将其抓获,查获相关电子设备。柯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警方在其电子设备中提取到小说文本、交易记录等证据。2024年9月25日,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经鉴定,送检的7篇小说均为淫秽物品,检察机关查清了其违法所得金额,柯某自愿认罪认罚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柯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AI技术生成淫秽内容并进行传播,其行为符合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构成要件。最终,柯某因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需退缴违法所得。此案的判决为AI技术的合规使用敲响了警钟,提醒人们在享受AI带来的便利与创新时,务必坚守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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