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5日,税务部门首次曝光2起“逃逸式”注销偷税案件,这也是税务部门首次对此种类型案件进行集中披露。以下是案件具体情况:上海悟瀚进出口有限公司隐匿出口应征税收入“逃逸式”注销偷税案件:该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经营期间,隐匿出口应征税货物销售收入2.57亿元,未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3983.74万元,并于2023年申请办理了注销以掩盖违法事实。2024年,税务部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依法撤销其注销工商登记并恢复税务登记。2025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8262.4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莒南县宇飞食品有限公司“逃逸式”注销偷税案件:莒南县宇飞食品有限公司在2017年至2019年经营期间,通过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的方式少缴增值税税款205.15万元,对员工入股分红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20.86万元,之后于2021年申请办理了注销。2024年,税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撤销其注销工商登记并恢复税务登记。202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66.0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税务部门表示,任何企图通过“逃逸式”注销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处,将联合有关部门对没有履行纳税义务、通过注销企业来偷逃税的纳税人,依法恢复登记并严肃查处其涉税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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