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的任女士发现自己分享在抖音、微信等社交平台的照片和视频,被安徽黄山女子李某玲搬运后冒用身份多年。今年8月19日,任女士收到一名陌生网友A的好友申请,对方告知她有人冒充她多年,并发来了冒充者的抖音和微信账号,任女士这才惊觉自己被人假冒了身份。网友A还告诉任女士,李某玲假冒身份装扮成“程懿”插足她的婚姻,导致她和前夫离婚。9月13日,任女士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8月21日,她找到李某玲要求其写保证书并道歉,但事后却发现李某玲竟然继续用她的照片再次注册微信账号冒用身份。李某玲在电话中承认使用任女士照片、冒充虚假身份的事实,但称自己盗用照片的时间并不长,从2020年左右开始,2024年、2025年发得比较多,之前发得比较少。她还表示写了保证书道歉,注销了冒充身份的抖音和一个微信号,但保证书是在任女士逼迫下写的,没有法律效应。任女士曾向云南当地公安部门报警,但由于未发现李某玲冒用身份进行诈骗,因此无法立案,只能建议任女士通过法院起诉李某玲侵犯自己肖像权。律师认为,李某玲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其虽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但未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也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不过她的行为侵犯了任女士的肖像权和个人信息权,属于民事侵权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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